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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8月25日宣布,脊髓灰质炎病毒的传播风险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国际卫生条例(2005)》提出的关于传染病流行可能导致跨国际传播而制定的一项法律义务。”中山大学流行病学教授陆家海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这提示脊髓灰质炎仍应受到各国重视,携手防控和阻止其流行。
7月4日,家长带孩子接种脊灰灭活疫苗。浙江舟山嵊泗县融媒体中心图
“在全球消灭脊灰之前,我们仍需接种疫苗。”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生物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赵卫介绍,我国虽然已于2000年实现消灭脊灰的目标,但由于其他国家还有脊灰野毒株感染的病例,其中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均与我国接壤,我国存在发生输入后传播的风险。如在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发生了由巴基斯坦输入的脊灰野病毒引起的疫情,当时通过采取一系列应急免疫措施,及时阻断了该病毒在我国的传播。
据世卫组织介绍,自紧急委员会上一次评估会议以来,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分别报告1例和5例新增野生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病例。此外,不排除马拉维和莫桑比克仍存在野生脊灰病毒传播的可能性。对于“疫苗衍生”2型脊灰病毒,委员会表示,其在国际上传播的风险仍然较高。
脊髓灰质炎即被大众熟知的小儿麻痹症,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曾在全球广泛流行。接种脊灰疫苗是消灭脊灰最有效的手段,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和脊灰灭活疫苗可用于预防脊灰。
近年来,我国不断优化调整脊灰疫苗接种程序。2020年起,我国脊灰疫苗接种程序调整为“2+2”,即适龄儿童常规免疫第1、2剂次接种脊灰灭活疫苗(IPV),第3、4剂次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2023年起,浙江省、江苏省将脊髓灰质炎疫苗常规免疫程序从“2+2”调整为“4剂次脊灰灭活疫苗(IPV)”。
赵卫表示:“由于在接种脊灰减毒活疫苗后存在发生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的风险,而脊灰灭活疫苗在安全性上更好,因此,我国脊灰灭活疫苗获批后,开始调整注射疫苗剂次的免疫程序,在保证接种效果的基础上,提高安全性。”
(运营: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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